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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学院2022级学生导师配备工作的通知

各代管学院: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业、创业工作指导,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学业发展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扬州大学创新创业学院人才培养改革与提升方案(试行)》要求,特开展2022级学生导师配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导师配备

请各代管学院积极同学生所在原学院协商,为创新班学生提供1:1.5的专业导师师资名单,并落实学生专业导师的配备。

二、创业导师配备

学生创业导师配备工作由代管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共同完成,具有创业意愿的学生需提出创业导师配备申请,学院将根据学生创业意愿配备相关领域的创业导师。学生也可根据自己感兴趣的研究方向自主对接意向导师,确定导师后报学院备案。

三、导师职责与绩效管理

专业导师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扎实的教学业务水平。主要通过指导学生进行专业学习、开展实践训练、参与各级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等课题研究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创业导师应为具有较为丰富创业经验的企业家、投资家或其他创业成功人士,具备一定的创业指导经验,熟悉工商、税务、财务、法律、经济等事务,优先选配具备专业基础的创业校友。创业导师将通过向具有创业意向的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评估及论证、融资对接及创业项目经营运作指导等方式,提出对项目改善的建议,提高创业项目质量和孵化成功率,提升学生的创业能力。

各代管学院应加强导师的管理,突出目标绩效考核成果导向,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导师一定的工作量补贴,相关费用可从学院代管经费中列支。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导师配备工作主要针对创新创业学院2022级学生开展,其他年级少数学生因其他原因尚未匹配导师的,此次可一并落实。

2.请各代管学院加强与相关学院的对接沟通,完成2022级学生导师配备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填写于《创新创业学院导师信息汇总表》《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创业导师申请汇总表》(见附件),于4月3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1份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cxcyxy@yzu.edu.cn。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创新创业学院

20233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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