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各班级:
根据《扬州大学创新创业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改革与提升方案(试行)》(校教务〔2018〕11号),现开展2021年创新创业学院课程学分替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请对象
创新创业学院2018级学生
二、 可替换范围
根据开课要求,创新创业学院开设的课程可替换指定类型的相关课程学分。已修创新创业学院相关课程的学生需可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情况,结合目前已修课程学分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学分替换申请,具体可替换课程类型及学分情况见下表。若本专业培养方案中各课程类型学分已修满,则无需进行学分替换,已修的创新创业学院开设的课程学分将以“任选课”体现在成绩单中。非表格中所列课程不予以接受替换申请。

三、 申请截止日期
2021年11月22日
四、 申请流程
学生个人需填写《扬州大学创新创业学院本科生学分认定及课程替代申请表》并提交给各班班长,由各班长统一汇总,原则上一门已修课程一张汇总表,于11月19 日前报给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报送邮箱:cxcyxy@yzu.edu.cn。请各班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学分替换事宜仅安排本次完成,逾期不予接受,课程替换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二次替换。联系人:姚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4297。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扬州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