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2016年立项的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条件
1.完成课题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2.课题研究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3.课题的研究成果着力反映和解决了当前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成果有创新、有特色,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二、结题范围
结题验收2016年立项的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包括创新创业教育通识共享课程、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教学团队项目(详见附件1)。
因故需延期验收的项目,须填写《扬州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2),经主管院长或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三、结题要求
1.申请结项的项目,无论是通识共享课程、教材、团队,都需基于已开设与项目相关的课程之上。
2.结项所具备的成果须与立项后提交的项目任务书中所提及的预期成果保持一致。
四、结题材料
(1)《扬州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3)一式2份;
(2)课题研究总结报告一式2份;
(3)相关证明材料(反映成果的论文、教材、获奖证书、与课程教学相关的材料,如PPT、教学大纲、讲稿、视频、案例、教学讲义等)1份,须单独按序装订成册,电子材料通过刻印光盘上交。
(4)每项课题的结题材料集中装袋,并贴上课题结题报告书的封面页。
请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于2018年11月11日前统一报送结题材料至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荷花池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S503室),除证明材料只报送纸质文本外,其他结题材料还须提交电子文本,电子文本发送至cxcyxy@yzu.edu.cn。所有的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
五、验收结果
课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通过验收和不通过三种。到期不按规定结题的项目学校将给予撤项处理。
联系人:姚老师、王老师 电话:87984297